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了《石城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指南》定期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石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debarbie.com)以及縣政府指定的場所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十五類: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詳見縣政府編制的《石城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縣政府指定的場所進行查閱。
?。ǘ┕_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在主要辦公場所公開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場所公開等形式??h政府網上公開的信息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
?。ㄈ┕_時限
縣政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概況信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信息長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縣政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縣政府主要辦公場所查閱。
屬于縣政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縣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縣政府申請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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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縣政府辦公室綜合信息科
辦公地址:縣行政中心 郵政編碼:342700
聯系電話:0797-5790056 傳真號碼:0797-5793857
電子郵箱:scxzfb@163.com
受理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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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請
向縣政府提出申請的,填寫《石城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樣表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縣政府辦公廳信息處領取,也可以在石城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申請人可通過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石城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通過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政府辦公室綜合信息科當場提出申請。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出具單位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
2.申請處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縣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對《申請表》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完備可以受理的,應當場受理登記并出具《登記回執》;對于要件不完備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正,補正時限為7天。
縣政府辦公廳信息處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按規定程序對申請進行審查,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可延長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一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縣政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依法不屬于縣政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縣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縣政府監察部門或上一級政府投訴。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縣政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石城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 |